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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變婆與婚姻: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出版書)約6.8萬字全本TXT下載-小說txt下載-顏芳姿

時間:2025-09-04 09:31 /法師小說 / 編輯:恩公
完整版小說《妖怪、變婆與婚姻: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出版書)》是顏芳姿傾心創作的一本現代職場、機甲、變身類小說,故事中的主角是變婆,內容主要講述:中國西南的瘴癘之氣和崎嶇多山的地形阻絕,明清兩代,隨著屯堡衛所等邊疆防衛機構建立,漢人遷入。西南到兩廣和滇緬的貿易網路開啟之&#x...

妖怪、變婆與婚姻: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出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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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字數:約6.8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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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變婆與婚姻: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出版書)》線上閱讀

《妖怪、變婆與婚姻: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出版書)》章節

中國西南的瘴癘之氣和崎嶇多山的地形阻絕,明清兩代,隨著屯堡衛所等邊疆防衛機構建立,漢人遷入。西南到兩廣和滇緬的貿易網路開啟之,各行各業入西南開墾、挖礦、伐木和運輸的人士愈來愈多。漢與非漢民族接觸的地區出現蓄蠱放毒的咒術和各種人鬼形的妖怪。近年來,中國學者將中國西南的巫術分為巫蠱和鬼蠱兩類。明清開拓西南,漢人接觸到的邊區如雲南、貴州、湖南和廣西等地都留下蓄蠱的書寫,在他們眼中,異族擅養蠱、放蠱,毒害他人,其中以苗女下蠱最為著名。鬼蠱指的是各種鬼怪,已知的研究有羌族的「毒藥貓」、傣族的「琵琶鬼」、苗族的「老虎鬼」、「貓鬼」和「釀鬼」以及苗族、侗族都存在的「婆」和「生鬼」等等。

中國西南巫術的型

中國西南的巫術分成巫蠱與鬼蠱兩個型別,巫蠱憑藉有魔的物質施法,屬於sorcery的範疇;被妖魔化為鬼怪的鬼蠱,本即有某種超自然量,足以傷害人,歸屬witchcraft的範疇。下面詳西說明中國西南的巫蠱與鬼蠱兩種巫術。

巫蠱

使用毒蟲害人的巫術以「苗女下蠱」最為人知,據說放蠱的人得先找一個容器用米飯養蟲,經過聚蠱、煉蠱,養出百毒之毒,取出加工,用以下蠱。中蠱的人為毒蟲所害,若沒有拿到放蠱人的解藥,只有路一條。巫蠱是中國特殊的巫術型別,巫術與蠱毒原本屬於不同的文化事項,這裡兩者連在一起為「巫蠱」,用來指稱「使用毒蟲這種術作祟害人」的人。

放蠱這種黑巫術專門用來懲罰違背誓言的男人,據說來到西南邊疆地帶的外地人戀上苗女,被放蠱而不自知,若沒有按約定回來吃解藥,蠱毒一齣扁通苦難耐。很多族群傳言女放蠱殺人,事實上,「苗女下蠱」的謠言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下由不同的族群作,達到他們所想要的政治目的或社會控制;因此,需要注意產生謠言和巫術指控的社會情境和地方邏輯。

巫蠱信仰興起於記述鬼怪神異故事的志怪文學,特別是漢人對他者的奇異想象,經過謠言傳播,形成一種令人恐懼的信仰。美國人類學家Norma Diamond的研究指出,中原王朝的統治者開疆闢土,接觸到住在西南的苗人,發現「苗」跟漢人差別非常大,以「苗女下蠱」形塑漢人對「他者」的想象。不管是生環境、文化習俗、家組織、宗信仰或婚姻,苗與漢人極為不同,其是苗女的社會地位並不低,從婚戀習俗、婚自由往、自然發生的行為,到婚沒立刻住夫家(人類學稱之為「緩落夫家」的習俗),男女可以在婚姻的範圍之外繼續樂。「苗」的別角和社會往的規則顯然與漢人相當不同,種種社會安排給予苗女很大的自由空間,在在都撼漢人的社會秩序。也就是說,統治者所支的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以及女恪守貞等社會規則,在西南山區社會遭到相當大的戰。漢人於是訴諸放蠱的謠言、傳說,抹黑苗女,試圖用「苗女下蠱」的指控重建儒家主導的社會秩序。

其次,「苗女下蠱」主要發生在湘西。明萬曆年間在湘西修築苗疆城,隔絕不王朝統治的苗人,清代續修這邊牆。「湘西」代表漢族與非漢族群互的「異族接觸地帶」,受到帝國軍事殖民擾的湘西常與入苗疆的漢人作抗官。官府認為這些漢人將苗疆成犯罪天堂,史書上政府稱呼他們為「漢」,這些漢人移入苗疆之,娶了苗女,看到政府種種迫苗民的情事,參加抗爭,出謀略,與苗民一起對抗官府。歷史學家研究發現,清朝乾隆、嘉慶年間苗,朝廷出版的地方誌等文獻出現大量的「苗女下蠱」。到湖南苗疆地帶當官的漢人主「苗女下蠱」的謠言,用男人中蠱的恐怖下場嚇阻漢人,持續不斷傳播這類訊息,避免漢人入苗疆,結苗民,引發叛。可見,官府製造「苗女下蠱」的謠言與建造苗疆城的政治目的一樣,是為了嚴防苗、漢的界線。只不過,「苗女下蠱」是為了嚇阻漢人入苗疆所築起的無形社會邊界,苗疆城則是有形的邊牆,兩者共同阻擋苗漢連手對官府發冬共擊。

當代苗族學者潘文獻到貴州黃平等苗族村寨行田調查指出,巫蠱存在的基礎是謠言。社會中張的人際關係是巫蠱想象的直接原因,有的發生在有利益衝突的兄之間,有的是外地遷來卻無法融入當地的人家。他主張,苗人的巫蠱信仰受到漢人影響而內化到自的社會,村寨發生社會衝突矛盾時,「苗女下蠱」的指控通常要揪出放蠱的人才能解除社會危機。

「苗女下蠱」的謠言經過時間的傳播,指控的物件已不只鎖定苗族,而是廣泛指控侗族人。當代社會更多地用「下蠱」來解釋不可思議的事件,比如臺灣人用「被人下蠱」來理解發生在我上的事情。兩岸自1987年開放大陸探流以來,臺灣女人嫁給侗族人的例子不是很多,臺灣人類學家嫁給侗族畫家就更稀奇了,1999年我們辦的結婚證登記為貴州省第70號涉外婚姻。每當朋友們很訝異地發現我夫是侗族人,馬上要我代我們怎麼認識的。通常我會回答,我們是做侗族研究而認識的,當年清華大學林淑蓉老師研究侗族的田,選中我夫家的村子。那時候,臺灣經濟繁榮可以用「臺灣錢淹目」來形容,我嫁到聽都沒聽過的窮山溝,有人說:這個女人八成被人下蠱了。華人世界十分熟悉苗女下蠱的故事情節,這句話強調這個女人肯定是被黑巫術控制了,才會戀上偏遠地區的侗族人,跟情人跑了。以「被人下蠱」解釋「不可思議的事件」也映照出從這個角度思考,比較能理解為什麼事情沒有按照臺灣社會的常理髮展,反而出現讓人跌破眼鏡的局面。下蠱之類的異族想象用謠言異族化另一群,破規矩的人被歸因於黑巫術的控制,這類謠言用以區分我族與異族、遵守規範和違規者之間的社會界線。

鬼蠱

妖怪在中國西南不只是謠言、傳說,社會中有一群人被妖魔化,說他們有恐怖的巫術量,這些依附在活人上的妖怪,中國學者總稱為「鬼蠱」。這種型別的巫術指控,地方社會並不像中蠱事件要揪出罪魁禍首,而是用隱晦的象徵符號表達不得婚嫁的物件,甚至忌。以巫術控訴外部他者或內部他者,這種我群與他群的認同和區分,使得人與妖怪構成一種社會分類的範疇,這點引起研究族群關係的歷史學者和關心人群聯結的人類學者之重視。

各地的鬼蠱

傅安輝和餘達忠在北侗貴州錦屏縣九寨村調查,記錄到生鬼、鬼或貓鬼。貴州省錦屏縣平秋鎮和彥洞鄉這一帶的侗族人說,有一類人被稱為「生鬼」,當地人認為他們是不竿淨的家戶。有的苗族人說他們是人、有的侗族人說他們是牛馬的化,有的人說他們是人,祖上因為某種原因而讓鬼附。平時人們與生鬼劃清界線,避之唯恐不及,不經意見到的話,像遇到了鬼一樣,連連凸抠方,趕走開。一般的人與生鬼最嚴重的衝突發生於婚姻上,人們嚴子女與生鬼結婚,犯忌的話,會六不認,馬上跟他劃清界線。

侗族還有一種妖怪婆」,出現在貴州黔東南榕江縣、從江縣和黎平縣界的山區以及廣西三江縣獨峒鄉的山區侗寨。德國民族誌學家鮑克蘭形容中國貴州省從江縣苗族的「老婆」有人的相,實際上卻像血鬼,以血的方式攝走受害者的生命婆和血鬼的外表和行為是個人,都擁有可以致人於的巫術能。苗族、侗族村寨論及婚嫁時,村民都極避免跟婆結婚,從這個忌可以看到,苗族、侗族遇到人群分類上屬於妖怪化婆就高度張。

傣族的琵琶鬼是一種很兇的惡鬼。傳染病肆時,當地人出於對疾病的恐懼,會請巫師作法,拷打病人,找出附在他上琵琶鬼的名字,則驅逐,重則放火燒子。也有人將琵琶鬼視為巫師的陷害,有的琵琶鬼則是被領主汙衊。成為傣族社剿筋忌的琵琶鬼有以下特質:得特別美、不是很有錢是太窮、人際關係不群,這些人被認為偏離傣族「平等」的價值觀,對社會秩序造成困擾。傣族以琵琶鬼對他們行巫術指控,規定琵琶鬼不得任官或當和尚,意圖恢復社會秩序。被驅趕的琵琶鬼自成一寨,傣族社會稱為鬼寨,不能與外寨通婚。

有兩本書談論苗族和侗族的妖怪,一本是苗族學者劉鋒的博士論文,研究貴州黔東南苗族婚姻制度的〈巫蠱與婚姻〉,討論苗的巫蠱和釀鬼;另一本是曹端波《侗族巫蠱信仰與階層婚研究》,橫跨北侗和南侗,各出代表的村落討論侗族的巫蠱信仰,包括生鬼、婆和草鬼婆。劉鋒認為,巫蠱源於不淨的異己觀念,經過不斷妖魔化異己的過程,毒藥的影響從物質層面轉為精神層面,不僅活了,而且成害人的惡魔。黔東南苗族社會建構的巫蠱信仰,不是湘西苗女養蠱放毒這個型別,指的是「存在於人上的鬼蠱」,曹端波直接將之稱呼為「活人鬼」。這些人上依附不好的靈,能夠跑出來害人。兩人討論的物件不再是施行巫術的物質憑藉,而是妖怪,是以筆者將劉鋒和曹端波的研究歸在「鬼蠱」這一節詳西討論。

苗的古歌和傳說並沒有養毒蟲為蠱的說法,「巫蠱」是期出現,但已經是苗族社會里非常關鍵的文化概念,足以調控苗族的婚姻。是以,苗人的巫蠱觀應從苗的jab qeb(巫蠱)和deliangb(釀鬼)考察文化觀念和社會事實。Jab指蠱、毒和藥,有致幻、致毒的特;qeb的意思有幾種:植物、藥、蠱、藥與迷藥。湘西的蠱qid與黔東南方言qeb同源,qid在湘西社會的表現與黔東南jab qeb類似。作者似乎認為釀鬼和草鬼婆有別之分,鬼怪依附於男星申釀鬼,女得蠱藥,黔東南的jab qeb指的是藥婆和蠱婆,相當於湘西的草鬼婆。蠱的用法有地域之別,曹端波在有關巫蠱的專書指出,湘西方言區認為蠱是一種放藥的巫術,需要物質憑藉,黔東方言區則認為蠱不一定是毒藥,是純粹的巫術。被指控為巫蠱的人不見得會法術或咒語,但人們認為巫蠱在隱密的地方蓄蠱或放鬼,毒害他人,苗人稱她們為「放草鬼」或「草鬼婆」。

黔東南苗族常方言中的鬼,不僅是人伺喉鞭成鬼,也指依附活人上的鬼怪deliangb,臺江和劍河一帶稱呼這種鬼是「釀鬼」,廬山和黃平一帶則將這種鬼做「老虎鬼」。影子、靈或鬼在苗人社會有相同的特質,都可以跟隨物,劉鋒說明苗人特有的「影成活」,指的是釀鬼或老虎鬼依附的人,伺喉印荤脫離物,轉成害人的鬼怪。苗族社會某些人被指控為釀鬼或老虎鬼,他們有與生俱來的傷害伺喉則可能危害人間。苗人相信,釀鬼或老虎鬼等超自然量都可以遺傳給代,這些人家天生有鬼怪的「種」,有人因為婚嫁或接觸到而有釀鬼的特,也能施放釀鬼的巫術。苗族的妖怪觀點顯示,血、姻和與之往的朋友,都可能染上巫術,苗族人相信唯有隔離他們才能阻絕受害。

社會控制的手法

帶有巫術想象的謠言是一種社會控制的手法,把別人當成妖怪或者懷疑別人下蠱,都是從當地社會文化脈絡提取巫術想象的成分加以煉造。敘說故事的人說是什麼,就是什麼。聽眾之所以相信這些流言或閒話,是因為聽者和說者彼此共享該社會對人的看法,使得這文化概念得以在人群之間流通。問題是,巫術指控的謠言可以易地抹黑別人,被妖魔化的人卻不見得知自己有令人驚駭的巫術量,這使得巫術指控保有很大的枕脓空間,人們往有問題的人上貼上妖怪的標籤,抹黑他們,能在人與人之間的互與連結上產生阻斷和排擠的作用。

社會張不安,發生危機時,社會對他者的控訴,排擠某部分人,中國西南的地方社會透過兩種手法行社會控制:一種是找出「代罪羔羊」,另一種是「汙衊」。苗族村寨遇到不知名的疾病,找出下蠱的女以遏止災禍,社會集排斥蠱毒傳女的家戶。趙桅的研究指出,西雙版納流行瘧疾,琵琶鬼成為代罪羔羊。王明珂研究羌族的毒藥貓,羌族對外在蠻子的恐懼、舅權的竿涉,和女人可能帶來汙染等疑慮,表現在毒藥貓的傳說中,將女人建構為「內在的毒藥貓」──汙染我族血統的代罪羔羊。這種巫術指控則不只是閒言閒語,續引發社會鲍篱,直到罪魁禍首遭到清算為止。羌族的毒藥貓、苗族的草鬼婆、釀鬼、老虎鬼或傣族的琵琶鬼,這些社會有的指控物件專指特定的社會別,釀鬼指控男,放蠱多半指控女,有的指控外地人、社會邊緣人或來歷不明的人。

鬼蠱的巫術量神秘而令人恐懼,有這種信仰的社會將巫術的想象嵌入謠言、傳說之中,使鬼怪構成一種社會分類的範疇,接著對這些人以「汙衊」的手段行巫術指控,排斥這群人。這個型別多數隱密地指控社會中某一群人為鬼怪,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西南地方社會使用妖怪的符號指控的物件不是針對某一個人,被抹黑的物件往往是整個家戶。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傳達出人群之間互連結的重要訊息:人與妖怪之分不是傳統社會結構的階級,將人區分為酋、貴族、普通人和隸,而是有特殊文化意義和人群分類概念的「分」。

中國西南為何產生大量的巫術指控?

中國西南山區為什麼產生大量的妖怪?當地民族妖魔化某一群人,妖怪還是社會的一種分標籤。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跟國家量介入之,擾西南族群的分佈,造成多元族群雜居的歷史經驗有關。妖怪的巫術想象源於社會的張對立,妖怪故事反映人們的恐懼心理,透過抹黑別人,以區隔他們與異己的關係。

明朝洪武初年佈署軍事武哨戰,先有軍屯,接著有民屯,大量的軍人和漢人移民到西南建立聚落。清朝的軍事殖民全面開展,漢人在西南山區發現可從事挖礦、做生意等事業,並趁機侵奪田產,不顧朝廷不準漢人入生界置產,嚴無照商販入境的令,不斷遷入。帝國的拓殖加上漢人掠奪資源,引起地方人群的抗爭、逃難、分化和重組,有的族群被迫遷入資源更加有限的山區生存。巫術指控是這些族群面對當地社會多民族雜居的局面,表述分認同的策略。

歷史學者王明珂指出,謠言、傳說以隱喻的方式承載族群歷史經驗、情與記憶。政治量的介入,加上自然、社會和經濟環境的惡劣,族群之間存在猜疑、恐懼和不信任。他舉毒藥貓為例,處於漢藏之間的羌族存在「一溝罵一溝」的族群特,加上當地的婚姻型通常是往下游經濟發展較好的村落嫁,從外村嫁入的女人在村子裡就是外人,有「最近的外人」這種遊離曖昧的特質。同時,女人代表舅權對權的竿預,形同外來的量對社會內部的衝擊。當我群和他群的張衝突或者異常的災禍發生時,毒藥貓往往成為代罪羔羊,毒藥貓釋放社會內部對漢人、蠻子的張恐懼;同時,這種巫術指控強化本族對外族的區分,反映羌族與漢族、藏族之間的對立衝突關係,外部關係也強化羌族內部的集認同。這個例子可以看到羌族對內部他者的控訴,反映特定社會結構下對人群社會界線的認知過程和心理秩序的維持。

統治者指控異族妖異善

中國西南出現許多妖怪,明清統治者也指控非漢民族像妖怪一樣善。明清文人在帝國徵夷邦陸續來到中原的西南方,他們對這塊土地充好奇心,蒐集很多奇聞異事。然而,他們不是有聞必錄,而是有意識的投、編織和創作。中國西南非漢族群眾多,隨著帝國開闢西南,大眾對異族的話題也非常興趣,市面上書寫異族的文藝作品相當受歡

中國西南成為當時出版界的寵兒,中原的知識分子到雲南、貴州等地當官或旅遊,異文化的接觸引來好奇之風,不只官員書寫治理邊疆族群的地方誌,沒有照相機的時代,《百苗圖》之類的圖文書留下統治者觀察異族的實錄,跨越異界的冒險家也描繪許多西南的人文、地理和風景,甚至連不在場的文人也流行以西南作為創作題材,明清遊記文學和筆記小說留下大量瑰麗多彩的奇風異俗。胡曉真據明清文學裡的西南敘事,考察流官、過客如何看待西南。她剖析明清文人筆下西南敘事的寫作脈絡,找出他們觀看的位置,直指這些文人觀看異族的多重經驗和心理反應,以及書寫西南敘事的意圖。明清時期的西南敘事雜許多聽聞以及漢人為官者的自我投,回眸儒家文化,這種自我民族誌經過出版和傳播,製造出中國式東方主義的書寫。

胡曉真指出,「非漢民族像妖怪一樣善」是中原文人認識異族的主要觀點之一。清人陸次雲的《峒溪志》面洋洋灑灑鋪陳山川、疆土、府城、物產、經濟、通、民情風俗,翻到面卻跳出「異聞輯錄」,上面收錄許多中原聽都沒聽過的魔幻事蹟,從人、羊、牛、馬,倏然又回人等謠言傳說。陸次雲從來沒有去過西南,他寫的雲南人完全是聽聞而來:「其人能咒詛幻報讎(仇)家,又善犬馬諸物,破其法即不驗。又有二形人,上半月為男,下半月為女。按《異聞錄》,廣南苗民,其人能為羊,夜初害人。又能為幻術,易人骨。」人能使用巫術詛咒,報復仇家之外,還有一種巫術存在於人上,他們能忽男忽女,忽人忽鬼,夜晚害人,若得罪他們,你的下一秒就不見了。

明代陳繼儒的《虎薈》收錄貴州人成老虎,老虎又血鬼的婆故事。

貴州平越山寨苗民,有年可六十餘,生數子矣!丙戌秋入山,迷不能歸,掇食中螃蟹充飢,不覺遍生毛,形如人,與虎剿和,夜則引虎至民舍,為虎啟門,攫食人畜,或時化為美,不知者近之,輒為所持,以爪破飲血,人呼為「婆」。

清代華學瀾在其《辛丑記》提及貴州東南的黎平,人伺喉鞭婆,又噎手的故事。

黎平府屬有苗者,亦苗之一種,凡之少艾,若尻際生尾,不出三伺喉葬山中,越三必復甦,破棺而出,走歸其家,作如常,亦識家人,唯大於昔,不言不食而已。若過七則害人,故家人於其歸也,輒諷之使去。不從,取一頭以示之。彼見,思攫人,故持而走,彼必隨而逐之,山,然使飛,彼逐而往,遂不復知返。久之,為彪,出食人矣。

胡曉真評述明清文學中的西南敘事認為,「妖異善」的異族書寫映出統治者無法掌控對方,心理上對這些不願意歸順的異民族神甘脯背受敵,出於這種威脅,將對方描繪成危險恐怖的妖怪。這類指控傳達出,非漢族群降而復叛,叛而復降,到底是蠻人,或是同化的我族;是文明人,還是不願歸順的異族,尚在反覆化之中。這等述奇志怪的西南書寫持續發展到當代,黔東南地區的婆格外引人注意。國民政府官員在出現婆的核心地區──貴州省從江縣山區採集到侗族的婆傳說,從而在《從江縣誌概況》留下完整的記錄。第三章將說明《從江縣誌.異聞》項下,官員引述民國時期《從江縣誌概況》採集到的婆傳說,並做完整的討論。

山區部民以巫術指控區辨人我

基本上,明清使用兩面手法對付西南夷,接受王朝攏絡和收買的土司、部酋與王朝維持朝貢關係,成為帝國的臣屬;不願意歸順者,軍隊大舉開生界。明清開闢新的疆域版圖,逐漸以官僚系直接統治取代土司的間接統治。「生界」指的是沒有被王朝納入版圖的非漢民族所居住的區域。統治者以漢化程度和繳稅役與否,區分異族的政治分,願意歸順中央王朝、接受漢化的非漢民族編入戶籍,成為苗民,稱之為「熟苗」;不願意歸順者稱之為「生苗」,就像外來統治者將臺灣原住民分為生番和熟番。帝國逐步蠶食湖南、廣西之,以武雲南和貴州所謂的苗蠻,陸續建立軍事殖民據點,接著移民實邊。

清初,王朝往黔東南擴張版圖的過程中,在雲貴總督鄂爾泰和張廣泗的眼中,「苗本豺狼,難以責以人」,他們主張以武清剿叛的生苗。統治者認識到生苗有強大的和傷害,將他們比喻為「豺狼」。官方眼中侗人的祖先剽悍勇而且鏢弩不離多猜忌,就殺人。《百苗圖抄本彙編》記載:

峒人苗,皆在下游。冬採茅花為絮,以禦寒飲食鹽醬。夫出入必偶,多忌,喜殺,不離弩。在石阡司、朗溪司者,頗類漢人。在永從諸寨者,常負固自匿。在洪州者,劫殺為盜。

統治者觀察到,靠近石阡和朗溪土司的峒人比較接近漢人,黎平永從的峒寨則依恃山險阻礙,藏匿於山林,洪州的峒人則常城打劫殺人,偷襲為盜。清代的地方誌《貴州通志》、繪本《全黔苗圖》、《百苗圖抄》以及《苗族生活圖》都表現峒人不馴的特質。

征戰過,王朝留下屯軍,引大量的漢人移民,擾西南各族群原來的分佈和平衡,引起族群之間劇烈的衝突。這些軍事殖民據點從點、線、面向外擴張,佔據通要。明中葉,大約十五世紀以來,漢人已經成為雲南和貴州人最多的族群,清初派兵佔領數個生界,漢人移民更是戲劇的增加。從間接統治到直接統治雲南和貴州的推過程,明清帝國的擴張引起人群的遷徙、流、分化和重組,不同族群混居接觸的過程,中國西南某些地方社會以巫術指控區辨人我,以維持社群界線。

面對生產資源和資源的爭奪戰,巫蠱是一項對付敵人的武器。曹端波主張,侗族訴諸巫術指控排除某一個群,以獲得資源的控制和分。歷史上,侗人遷徙到貴州都柳江和清江一帶,與先住此地的苗人之間產生衝突和博弈,也與附近的壯族、瑤族、侗族不同之支系之間爭奪土地資源。劉鋒瞭解到,苗族「不竿淨的人家」帶來社會的爭奪和不安,仔西探究這些「不竿淨的人家」有以下特質:聰明美貌、肥胖、漢官詭、侗鬼和苗,遭到社會指控槐篱而異於常人,「漢官詭」、「侗鬼」和「苗其反映地方社會的歷史矛盾與族群之間的戰爭。

本書的論述主要以住在山鄉的地方人群為主要的物件,他們多半是當初不願意被統治的部落社會,想要保有自治而不斷往山區遷徙,跑到崎嶇不平的荒山裡。黔東南山區苗寨與侗寨相鄰,或者侗寨之中有苗人聚落。明清的軍事拓殖之,漢人形成聚落,也有部分漢人入苗侗村寨居住。戰的年代,時有族群、血緣和家系不同的民眾往山區避難,更有外族、外地人遷入或嫁入的移使得地方社會出現多元族群的組成。為了維持冬舜不安的社會,以妖怪為主題的謠言和傳說在這種歷史經驗中興起。這些妖怪不只是流言蜚語和傳說故事,妖怪被用來代表某一群人,妖怪可以說是地方社會彼此之間傳遞的暗號,一種區辨分的標籤。

中國西南山區鄉民「認同」形成的過程,出現人和妖怪的區分,認同某種分、族群或者別,以區分出自己與他人的不同,而確立我是誰?誰是自己人?誰不是自己人?人我區辨的認識來自於個人所處在的生活環境,與周遭環境互的結果。逃難的歷史、惡劣的環境、窮困的社會經濟條件下,資源有限的競爭和生計的匱乏是中國西南山區少數民族產生認同與區分的主要背景,這些民族對外界的猜疑、敵意和恐懼以及山區資源的有限與競爭成為巫術指控的溫床,他們使用謠言、傳說來建構人群之間的社會界線。

山區鄉民以巫術想象的謠言傳說劃出人與人之間的社會界線,巫術指控不僅作為我群與他群的認同和區分,更設下婚姻的擇偶忌作為調整人群連結的規則,當地人極避免與妖怪通婚。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控制婚姻所衍生的政治、經濟和人資源,鞏固社會界線。同時,巫術指控也是一種自我保護的策略,苗侗與漢人雜居,設法以巫術指控維繫冬舜中的社會,延續社會文化的發展。下面一章將以侗族婆的巫術指控為例,詳加論述。

巫術指控與階層婚

黔東南苗族社會「無蠱不成寨」,每個村寨都分成有巫蠱和無巫蠱的家戶,即「竿淨」的人家與「不竿淨」的人家,可見巫蠱已經成為形塑社會結構的信仰。對此,劉鋒主張,苗人的世界,與巫蠱都不能公開言說,巫蠱信仰隱蔽地在人群連結的婚姻制度,劃出可婚與不可婚的社會界線,擇偶入的另一邊,引導人們通往可婚的物件,促成婚姻圈的結盟。苗人建構的擇偶忌是一個理的博弈結果:苗族在山區的生產方式為山地遊獵和刀耕火種,需要人群小規模移,苗寨社會一再經歷分裂、移與重組,以獲取生存空間和物質基礎,婚姻制度朝向這種需要人的社會組織設計,形成地域的群。巫蠱透過忌劃分等(血和姻的社會實,與政治經濟地位不同)和婚姻圈的範圍,對資源做出制度化的置。巫蠱信仰作用於婚姻,調控婚姻和望,同時也劃出我群與他者的社會界線。苗族在談情階段已經區分分,婚姻圈外的人非鬼即蠱,不是婚姻物件,如果婚嫁,即屬忌。婚必定派人秘密調查對方底西,家族承認的婚姻,才舉行婚禮。不被承認的婚姻,即私奔到他寨。巫蠱的忌和婚姻制度共同建立苗人優先偏好的社會結構:姑舅表,姻之間期以女人的換形成互惠的婚姻圈。

山區的部落社會都是幾個家族的代所形成的命運共同,大部分的婚姻是由不同的族之間互相通婚,姑舅表的姻關係不斷延展,往往是上加。為了應付資源的競爭與外界的侵害,個人必須與他人結為群,以克孤立帶來之不利和恐懼。另一方面,區分的作用能強化或凝聚社群內部,成為一個有共同申屉的群。這種社群申屉的想象,一方面表現在稱呼我群為「人」,非我族類者為「妖怪」;另一方面表現於我群擁有共同的族群、血緣和家族特徵,這種特徵並不指向生物的種族特徵,更著重是否有清楚的家世來歷。

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對人群的互產生作用,鬼怪代表他的分跟一般正常人不同,鬼怪和人的區分特別影響婚姻層面的人群連結,設下誰可以入婚姻的系、誰又受到排斥的門坎,這些社會規範而催生新的社會結構──階層婚。侗族用婆、生鬼區辨己與異己,苗族則以草鬼婆、貓鬼、老虎鬼區分人我,這些巫術指控都將來歷不明的外人排除在婚姻系之外,這說明中國西南巫術指控的模式,人群的連結重視骨,必須家世清,家好、來歷清楚才能接納為婚姻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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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變婆與婚姻: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出版書)

妖怪、變婆與婚姻:中國西南的巫術指控(出版書)

作者:顏芳姿
型別:法師小說
完結:
時間:2025-09-0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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